我看過很多的耽美男男的小說,裡面的主角總是經歷了許多磨難最後仍然走到一起,像是小受等了小攻十年,在這十年裡被折騰得悽悽慘慘,最後小攻回心轉意,於是雙宿雙飛,又或者車禍失憶,小攻陪小受熬過去,然後又幾番波折,接下來就互許終生……這些,都他媽全是狗屁!
我就是個純零,這輩子只談了一次戀愛,轟轟烈烈,把自己燃燒成了灰燼,從此再也不相信愛情。
我的初戀,是我的高中同學,我和他感情特別好。我們高一就認識了,其實我那時就有些喜歡他,他是一個很耀眼的人,人長得特別英俊逼人,是熱音社的,每天都拉著我聽他唱歌,我總是帶著一個保溫瓶在旁邊聽,他渴了我就替他遞水,他是個溫柔的人,雖然大家都說他冷酷,但是我不這麼覺得,他總是會聽我的話。
我們是在高二時交往的,每天膩在一起,唯恐大家看不出我們之間那點事兒。現在想想,挺蠢的,同性戀在那個時代也不是什麼風光事,怎麼我們就巴不得全天下都知道呢?大概是覺得就算天塌了,也是我們一起撐吧,以為我們能夠長長久久到海枯石爛地老天荒。
有人說過,1和0的戀愛心境轉換幾乎是相反的。就像當初他追我的時候,我沒當真,我一直覺得他是直的,只不過把這種類似愛情的感情當成了愛情,雖然我是真的喜歡他,卻無法輕易接受,後來連那種事都做過了。
交往了兩年,最後真情難收的人反而是我,而他就這麼抽身離開了。等我把一切的顧慮都掃除了,他卻離開了。這才是現實世界。
分手後的我常常會想起他,不是特定在某個時候,就是不經意地觸景傷情。感冒的時候,想起他曾經為我熬粥,睡前想起他給過的晚安吻,想起他曾經只屬於我的溫柔,想起他低低的笑聲,想起他曾經給過我的承諾,每晚每晚,想他想到手酸。
他曾經說過要和我出國結婚,要在紅毯上互許終生,我也答應過要陪他走進婚禮的殿堂,我們曾經說好要一直一直在一起。
那天收到他的簡訊時,我真的忍不住哭了,他說他要結婚了,想請我作伴郎,問我去不去。我很不想去的,但誰叫我允諾過會陪他一起走進婚禮的殿堂呢。雖然當時我的話並不是這個意思。
我不能軟弱,我必須堅強,徹底失戀的我現在還能軟弱給誰看呢?分手不久的同性愛人,和一個嬌弱的女子結婚了,除了微笑祝福,我真的不知道我還能做什麼。我承認我的整個世界黯淡了、崩塌了,心疼痛不已,但這又如何?我愛他,燃燒了全部的青春年華去愛他,但他卻在我綻放最耀眼的光芒時已經背過了身。
他新婚那晚我打了電話給他。「新婚快樂。」我閉著雙眼,呢喃,然後掛了電話,「這一次,我真的不會再愛你了。」新婚快樂,致我最愛的人。
我想我還需要一段時間來撫平失去他所帶來的傷痛,也許在未來,有那麼一天,我也能打從心底地微笑著去拜訪他和他的妻兒。但是在那之前,我決定不見他了。
我辭了在異地的工作,回到了老家,換了手機號碼,在附近的幼稚園當起了班級導師。
兩年過去了,我沒有再想起他,他彷彿已經化成了一個秘密,深埋在我的心田,叮囑著自己不能去挖掘,任憑思念和傷痛在心土下蔓延擴散,最後的最後,我再也不相信什麼愛情。
接觸耽美是我開始新工作的時候,我一個同事無意間提起的,她知道我是同性戀,她說她支持我為我的愛情奮鬥。我告訴她,我不相信愛情。她建議我把以前的傷口好好消毒處理,她鼓勵我把一切寫下來,我照著做了。
我開了微博,每天回憶一點,然後寫下來。這種掀自己傷口的事情真的挺痛的,但發洩了之後就沒什麼了。我想我真的已經可以做到無所謂了。背負著的情傷,總算接受了適當的治療,心裡的傷已結痂不再疼痛,雖是如此,但我已經沒有力氣再去為愛痴狂。
都奔三了,不如就這麼一輩子吧,待在家裡照顧日漸衰老的父母,帶幼稚園的小孩活動。
「那時候,如果不是遇見了你,我真的會就這麼過一輩子。」我側過身,環住身邊的人,「我問你,你相信愛情嗎?」
身邊的人微笑不語,湊過來在我唇上印下一個溫柔的印記:「我相信你。」
-- 1-27-2012